根据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,瓦国本土的地理区划有三种分区方式:自然地理分区、行政地理分区和经济分区。其中,行政地理分区参照了自然地理分区的划分。
地图[]
自然地理分区[]
瓦国可以依照地理位置和自然地势分为5大地理区域:海洋地区、海岸地区、中部地区、东南地区和北部地区。海洋地区范围为岛屿省;海岸地区范围为海岸省;中部地区范围为帝王河省、香料省、首都圈、河湖省和沙水省;东南地区范围为日光省、秘境省和源头省;北部地区范围为雪境省和布拉法特省。
海岸地区和中部地区分界线为沿岸山脉;中部地区和东南地区分界为中部的阿瓦陆高原和边缘的阿瓦陆山脉,以及东南地区的古姆(格玛东)沙漠边界;中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分界线为布拉法特河。
行政地理分区[]
依照自然地理分区、实际人口和城市分布,瓦国可被分为6大行政分区:海洋地区、古都地区、中部地区、东部地区、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。海洋地区包括了自然地理分区的海洋和海岸地区,即岛屿省和海岸省;古都地区包括帝王河省和香料省;中部地区包括首都圈、河湖省和沙水省;东部地区包括日光省和秘境省;南部地区只有源头省;北部地区包括雪境省和布拉法特省。
经济分区[]
经济分区的划分主要围绕各个行政分区中的城市群和经济核心。瓦国可被分为4大经济分区:海洋地区(英瑞海峡城市群)、中部地区(新旧都城市带和沿帝王河城市带)、北部地区(乖及边境城市带和布拉法特河城市带)和东南地区(古姆沙漠城市带)。